四川春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四川春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发文稿纸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2)宁0104执保942号 *****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解除保全申请人*****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四川春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解除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宁0104民初10759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法院执行,该案已解除保全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通知如下: 解除保全申请人*****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四川春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解除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宁0104民初10759号民事裁定书已经解除保全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