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丰祥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江西丰祥建设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横峰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赣1125执521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5年10月9日出生,汉族,江西省抚州市人,住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
被执行人:江西丰祥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岑阳镇兴安街10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5568698747G。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江西丰祥建设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江西丰祥建设有限公司在上饶银行横峰支行20×××55账户内有存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扣划被执行人江西丰祥建设有限公司在上饶银行横峰支行20×××55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78993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