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中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湖南中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章分公司、湖南中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相邻关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湘1023民初568号 原告:湖南中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永兴经济开发区两新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湖南德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湖南中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章分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玉溪镇南京路8号(**大酒店客房部6楼8606房)。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被告:湖南中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349号长城**汇1308室。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原告湖南中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南中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章分公司、湖南中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相邻关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2月8日立案受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湖南中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湖南中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章分公司、湖南中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起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处理自己的诉讼权利。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法律的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湖南中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湖南中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章分公司、湖南中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466元,由原告湖南中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法官助理 李 丹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