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0121执保134号
**、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与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解除财产保全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完成如下执行工作及措施:
已解除被保全人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账户22×××72的冻结。
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黔0121财保114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黄 维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八日
书记员 罗海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