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帝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因存在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的违法行为,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被罚款14000元(粤穗南综执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21-07-14

相关诚信信息

同类型诚信信息

四川九禹建设有限公司2024年7月诚信信息
四川九禹建设有限公司 --
广东榕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7月诚信信息
广东榕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云南东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1月诚信信息
云南东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