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山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0881执296号
申请执行人:江山市双塔新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上余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81663941768Y。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浙江虎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开化**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开化县城关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2405833509X8。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江山市双塔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开化**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一案中,经执行,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