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东越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

沈阳东越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辽0291执保902号
本院受理沈阳东越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财产保全一案,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按照(2022)辽0291民初5365号民事裁定书项下执行措施实施完毕,本院(2022)辽0291执保902号案件执行完毕。
审判员  吕乃明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一日
书记员  潘正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