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童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童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顺市平坝区安居工程发展中心等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0403执2419号
贵州童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顺市平坝区安居工程发展中心、贵州贵安新区中兴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黔04民终974号民事判决书,受理贵州童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安顺市平坝区安居工程发展中心、贵州贵安新区中兴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1年10月26日强制扣划被执行人贵州贵安新区中兴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38760.29元(其中案款37917.29元、执行费469元、诉讼费374元)至本院执行专户。
至此,贵州童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黔04民终974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即本院(2021)黔0403执2419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