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瑞通建筑器材有限公司、江苏达泰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0108执保278号
申请人:沧州瑞通建筑器材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江苏达泰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沧州瑞通建筑器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苏达泰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依据生效的(2021)豫0108财保157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了保全。现本案已经保全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本案执行保全程序结束。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党 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