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汉格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汉格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云鸣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浙0106执2515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杭州汉格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路****。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云鸣控股有限公司,住所地杭,住所地杭州市西湖区西溪天堂悦庄******v>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1973年11月9日出生,汉族,住杭州市拱墅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杭州汉格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云鸣控股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杭州汉格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云鸣控股有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撤回执行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现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申请撤回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裁定终结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浙0106执251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人民陪审员顾伟方
人民陪审员邱音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六日
书记员*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