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祥隆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长江粮油仓储机械有限公司、山西祥隆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19)鲁0321执保593号
申请人山东长江粮油仓储机械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6日向本院提出保全申请,请求被执行人山西祥隆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96070.70元予以冻结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申请人以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提供担保。经本院审查,于2019年9月20日作出(2019)鲁0321民初2917号民事裁定书,并于2019年9月25日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被执行人山东长江粮油仓储机械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96070.70元或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予以冻结或查封、扣押。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长  巩若润
书记员  张 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