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辽1122执503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盘锦亿通塑胶管道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盘山县新县城工业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122781648992K。
法定代表人:陈荣华,总经理
被执行人:内蒙古诚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扎鲁特旗鲁北镇高新技术化工业区,公民身份证号码9115052635********。
法定代表人:刘新成,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盘锦亿通塑胶管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内蒙古诚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双方私下达成和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辽1122执50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毛志军
人民陪审员 马文艳
人民陪审员 李思文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书 记 员 崔 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