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宁南县白鹤滩万合进口汽车修理厂、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修理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宁南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川3427民初236号
原告:宁南县白鹤滩万合进口汽车修理厂,住所地:宁南县。
经营者:易志亮。
被告: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
法定代表人:许朝政。
被告:***,男,1995年1月1日出生,仡佬族,村民,住贵州省石阡县。
原告宁南县白鹤滩万合进口汽车修理厂与被告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修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3月1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也未提交申请减、缓、免手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宁南县白鹤滩万合进口汽车修理厂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邹旭东
二〇二二年三月九日
书记员  郑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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