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辽0302执1172号
申请执行人鞍山万熹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30269615172XH。
被执行人沈阳建久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60571790050。
关于申请执行人鞍山万熹置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沈阳建久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一案,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辽0302民初19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了法律义务。
本院认为,(2021)辽0302民初19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笫108条第(l)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21)辽0302民初19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