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鸿泽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高天金属网有限公司、沈阳鸿泽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辽0921执345号
申请人,河北高天金属网有限公司、沈阳鸿泽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沈阳鸿泽水利工程有限公司、齐德辉。
本院执行的河北高天金属网有限公司与沈阳鸿泽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