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四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福支行与被申请人长沙鸿远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湖南万物生商业广场有限公司、长沙嘉一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长沙四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18)湘0105执保837号
申请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福支行与被申请人长沙鸿远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湖南万物生商业广场有限公司、长沙嘉一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长沙四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向本院申请保全被申请人名下价值人民币2100000元的财产。本院依据(2018)湘0105民初4189号民事裁定书,于2018年7月18日立案实施,并已依法采取保全措施。本院已将保全期限届满日及申请续行保全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具体保全情况详见本院(2018)湘0105执保837号执保案卷。 如保全期限届满,申请人需要继续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未提出续行保全申请的,已经采取的保全措施自动解除。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