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利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木兰县利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木兰县排水事业保障中心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木兰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黑0127执267号
申请执行人木兰县利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木兰县排水事业保障中心:
本院依据已经生效的(2020)黑0127民初45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申请执行人木兰县利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木兰县排水事业保障中心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2445804.13元。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到位金额2564895元(其中执行款2537185元、执行费27710元),已经将执行款全部交付至木兰县利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公司。至此,申请执行人木兰县利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执行依据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