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1602执2130号
申请执行人:***,男,生于1973年5月21日,汉族,居民,住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
被执行人:四川**建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02209850284B,住所地广安区凌云路**。
法定代表人:陈翰。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2020)川1602民初1656号民事调解书,在***申请执行四川**建筑有限公司劳务合同偿纠纷一案的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四川**建筑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本院(2020)川1602民初1656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至此,(2020)川1602执2130号案件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审判员 曾华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四日
书记员 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