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和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承德、湖北和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古丈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湘3126执361号

***、湖北和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与湖北和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湖北和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6.00万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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