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凯瑞通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河北凯瑞通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冶京诚临港重型装备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冀0983执保249号
申请人:河北凯瑞通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中心东路18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8669096171J。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1977年8月20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黄骅市。该公司员工。
被申请人:中冶京诚临港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沧州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东至中欧路北至航空大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3133597224XE。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长。
申请人河北凯瑞通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向本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中冶京诚临港重型装备有限公司所有的银行存款132600元进行保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为申请人河北凯瑞通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河北凯瑞通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中冶京诚临港重型装备有限公司所有的银行存款132600元,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