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华瑞元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淮安市博隆物资有限公司与昆山华瑞元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苏0891民初2791号
原告:淮安市博隆物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91579469309Q,住所地淮安经济开发区深圳东路****。
被告:昆山华瑞元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558023092A,,住所地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周市镇金浦路**
被告:***,男,1979年5月29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沅江市。
原告淮安市博隆物资有限公司诉被告昆山华瑞元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5日立案后,原告以被告已经给付货款为由,于2019年11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向本院申请撤诉,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淮安市博隆物资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
审 判 长  王惠芹
人民陪审员  韩 强
人民陪审员  苏廷跃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法官 助理  包小琴
书 记 员  章熙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