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宏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湘1124执1034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16)湘1124执1034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5年5月27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3292319650527xxxx,湖南省道县人,住道县国有月岩林场。
被执行人湖南宏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468号郡原生活广场4栋1703号。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南宏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道县人民法院(2016)湘1124民初1325号民事判决一案,被执行人湖南宏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按本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向本院履行了义务,该案已自动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道县人民法院(2016)湘1124民初1325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