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兆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全人吉林兆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122执保1426号 关于申请保全人吉林兆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追偿权纠纷一案,于2022年10月18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在受理过程中,经按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提供的内容进行查询并冻结被保全人***名下网络资金存款293499.78元,经网络查询,发现并冻结被保全人名下存款1206.19元,故有部分标的可供保全,此保全已完毕。 (2022)吉0122执保1426号保全已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