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磐安三立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磐安三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磐安县人民法院
执行决定书
(2017)浙0727执1487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磐安三立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耐斯气动液压(磐安)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经查,被执行人***气动液压(**)有限公司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第二条第一款、第五条第二款、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山耐斯气动液压(磐安)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期限24个月。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八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