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磐安三立建设有限公司

因实施了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六十一条被罚款人民币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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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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