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长油田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陕西延长油田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强制清算与破产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延川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陕0622破2号之三 申请人:陕西延长油田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0日,申请人陕西延长油田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截至2019年4月30日,该公司账面资产总额为5130171.78元,负债总额为9559898.01元,所有者权益为-4429726.23元。截至2018年8月31日,该公司累计亏损16429726.23元为由,向本院申请对该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本院于2022年4月22日裁定受理。 本院查明,经过三次债权人会议调查、统计,截止2022年11月14日,陕西延长油田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财产包括:货币、机器设备、办公家具2708.5元、车辆82955.6元、应收账款2173312.37元,合计2258976.47元,经管理人核查职工职权549898.89元,经本院确认无异议的债权总额为6293802.19元,路桥公司负债合计6843701.08元,资产负债率达到302.96%,已经严重资不抵债。 本院认为,陕西延长油田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已经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经停产、停业,无人提出重整或和解的申请,不存在重整或和解的情形,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我国《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宣告的情形。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32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宣告陕西延长油田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破产。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人民陪审员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