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金兴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某某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桂1229执136号

***、河池金兴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河池金兴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河池金兴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6000元,申请执行人已认可,申请执行费50元被执行人已缴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