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凌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与株洲**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0212执400号 申请执行人:湖南**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车站路。 法定代表人**,经理兼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株洲**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淦**。 法定代表人章**,执行董事。 关于湖南**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株洲**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本院于2023年03月15日立案执行,并于2023年03月24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核对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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