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瑞建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广东瑞建工程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粤0106民初1282号
原告:**,男,1967年1月5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合川区。
被告:广东瑞建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柯木塱欧岗东街二巷7号101房。
被告:**,男,1976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
本院审理的原告**与被告广东瑞建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向原告**送达了预交诉讼费通知单,原告**超过法定期限仍未缴纳本案诉讼费。
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通知》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三月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