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伟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伟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白银市城市综合管廊管理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恢复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3)甘0402执恢282号 申请执行人:甘肃伟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武威市凉州区西大街30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602MA73FERF7J。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白银市城市综合管廊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白银区兰州路106号-13幢(08)15幢1-012-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400MA7247UB3U。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办公室主任。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甘肃伟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白银市城市综合管廊管理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案中,本院作出的(2021)甘0402民初2604号法律文书已经生效。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3年7月1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案件后,本院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其他法律文书。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称该公司对外享有部分债权可以以债权转让的方式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同意,并约定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本案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3)甘0402执恢28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三年九月七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