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闽0203执4123号
福建同盛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与被执行人福建同盛建设有限公司独立保函追偿纠纷执行一案中,执行依据为(2021)闽0203民初22500号民事判决书。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已履行完毕。被执行人自行缴交诉讼费4400元、执行费7490元。其中,诉讼费4400元另行立案。至此,(2022)闽0203执4123号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