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润华公共安全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润华公共安全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广顺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0105执保124号 申请人湖南润华公共安全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南广顺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依据(2022)湘0105民初849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于2023年1月17日立案实施,并已依法采取保全措施,现本案已结案。具体保全情况详见本院(2023)湘0105执保124号执保案卷。 如保全期限届满,需要继续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在期限届满前未提出续行保全申请的,已经采取的保全措施自动解除。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