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铜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得荣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3338执保2号
四川铜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杨仲明:
申请保全人四川铜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杨仲明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保全标的共计1066670.00元。经本院立案保全,现已保全到位1066670.00元(预冻金额:1066670.00元,实际冻结金额:1041088.10元)。至此,申请保全人四川铜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保全的(2021)川3338民初90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