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铜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四川铜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得荣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3338执59号
***、四川铜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四川铜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案执行标的共计1038883.63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038883.63元,其中,本金1001401.00元,利息25068.00元,执行费12414.00元。本院已于2021年8月12日将本金1001401.00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8月12日将执行费12414.00元上缴国库,于2021年11月23日将利息25068.00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33民终6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