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宝禾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江苏庆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大某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辽0292执75号
申请执行人江苏庆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10日作出(2021)辽0292民初1095号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冻结并划拨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中存款10万元,扣除执行费3963元,余款96037元已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后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被执行人按照约定自动履行18万元。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交书面结案申请。此案即执行完毕。
承办人:刘文帅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曲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