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鼎市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明升立建工机械有限公司与福建省福鼎市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沙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闽0427执1004号

三明升立建工机械有限公司、福建省福鼎市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明升立建工机械有限公司与福建省福鼎市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776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77600.00元。至此,三明升立建工机械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闽0427民初216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