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鼎市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因公司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等资质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于2022年3月18日发布《责令改正(整改)通知单》(NDZZ-2021-075号),要求公司在收到《责令整改通知书》后十五日内整改完毕,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整改到位,被撤回相应建筑业企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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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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