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科隆消防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山西科隆消防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高平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晋0581执1418号
申请执行人山西科隆消防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长荣,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良兵,董事兼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山西科隆消防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高平市人民法院(2020)晋0581民初1107号民事调解书现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5月17日向本院提出执行申请,本院于同日立案。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现该案已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