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天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
执行决定书
(2019)浙1023执3099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天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白鹤镇红旗村村民委员会(2019)浙1023执3099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浙江天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将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白鹤镇红旗村村民委员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院经审查认为,被执行人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白鹤镇红旗村村民委员会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1)款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白鹤镇红旗村村民委员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