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宗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中伏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京0112执恢586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北京中伏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
被执行人上海宗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
申请执行人北京中伏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京0112民初32492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立案执行后于2019年8月7日向被执行人上海宗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上海宗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限定的期限履行义务,本案执行中,申请执行人北京中伏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上海宗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自愿达成一致和解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京0112民初32492号民事调解书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六日
书记员孙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