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永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正安县联益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遵义永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黔0324执保6号
正安县联益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遵义永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正安县联益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与遵义永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人正安县联益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依法作出的(2020)黔0324财保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遵义永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账户22×××21(开户行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老城支行)、遵义永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正安县分公司账户82×××06(开户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查询并在金额4990000.00元范围内予以保全。并移送本院执行局予以保全。 在执行过程中,根据(2020)黔0324财保1号民事裁定书,未查询到被申请人遵义永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上述银行中有开户信息,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黔0324财保1号民事裁定书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于2020年1月14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