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基业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枫彩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基业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5执1号
申请执行人苏州枫彩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苏州基业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苏州枫彩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苏州基业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该案[2021]中国贸仲京裁字第3087号民事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苏州基业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权利人苏州枫彩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标的为22180175元及相应利息。
本院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依据(2021)皖1502民初230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项第一、二、三项主张债务抵销,经约谈,双方明确申请执行人债权数额为22828982.28元,被执行人抵销数额为4996254.26元,实际执行标的为17832728.02元。
执行中,本院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7065889.12元,被执行人主动向申请执行人支付766838.9元,上述款项共计17832728.02元,本案债务履行完毕。执行费85232元被执行人已缴纳至法院。至此,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