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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省 龙 游 县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浙0825执185号
浙江龙游万壑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塔石镇下张坞村村民委员会:
申请执行人浙江龙游万壑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塔石镇下张坞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2020)浙0825民初2925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浙江龙游万壑建设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2年1月24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塔石镇下张坞村村民委员会的银行存款,其中48320元向申请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书面确认放弃本案其他权利、被执行人对其本案义务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2)浙0825执185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