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广建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万昌供应链有限公司、佛山市广建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粤0604执保3594号
申请人广东万昌供应链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佛山市广建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袁述伟、周桂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0年10月21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佛山市广建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袁述伟、周桂红的银行存款291976.93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担保人佛山市汇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广东万昌供应链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被申请人佛山市广建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袁述伟、周桂红的银行存款291976.93元予以冻结,或查封、扣押其所有的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1980元,由申请人广东万昌供应链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李咏梅
书记员  何嘉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