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源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北京信源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惠东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1323执保370号
惠东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关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北京信源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粤1323民初3415号民事裁定书,已完成如下保全事项:
冻结金额以人民币87059.7元为限,已冻结了被申请人北京信源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银行北京通州果园支行(账号:3298********)的存款,实际冻结人民币87059.7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至此,本案保全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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