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飞马建设有限公司

四川飞马建设有限公司;攀枝花宏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川0402执恢250号
攀枝花宏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四川飞马建设有限公司: 攀枝花宏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四川飞马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本金400000元。经本院执行,已执行到位400000元。至此,(2020)川0402执恢250号执行案件确定的恢复金额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亓 龙
书记员 何泓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