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飞马建设有限公司

四川飞马建设有限公司与某某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0402执786号
四川飞马建设有限公司、***:
四川飞马建设有限公司与***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88455.20元。本院立案执行,经审查申请执行人关于(2020)川0402民初999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判决内容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未成就,已裁定驳回申请执行人四川飞马建设有限公司关于(2020)川0402民初999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判决的执行申请,现被执行人自动履行428200.31元,其中,本金398455.2元,迟延履行金21895.11元,执行费5876元,网络司法拍卖辅助费用1974元。至此,四川飞马建设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0402民初999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判决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刁仁杰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补俊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