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汶川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3221执保40号
本院立案庭:
申请保全人四川琨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汶川川能矿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前财产保全一案,你庭作出(2020)川3221财保8号之三解除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于2020年12月8日移送执行实施。立案后,已于2020年12月9日办理解除对四川琨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3栋3单元9楼904号房屋(房产证号:成房权证监证字第5××5号)及其位于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3栋3单元9楼906号房屋(房产证号:成房权证监证字第5××2号)的查封。
至此,(2020)川3221执保40号案件解除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