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康发光电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西安霍威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与西安康发光电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陕0113执1768号
西安霍威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康发光电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西安霍威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安康发光电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陕0113民初6016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西安霍威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同日依法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西安康发光电信息系统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270797.34元,其中案款人民币266893.34元,案件执行费人民币3904元。现(2020)陕0113民初6016号民事调解书已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0113执1768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1年3月23日结案。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