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陕0113执15343号
西安霍威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发光电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西安霍威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发光电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陕0113民初6016号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发光电信息系统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西安霍威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请求被执行人偿还163800元及迟延履行利息,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0113执15343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1年12月10日结案。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